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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第八届理事会成立大会暨第十八届中医药高等教育校长论坛的通知(第一轮)

  

  全国各中医药院校,各综合大学、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各位理事,各下属研究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中医药大会、全国中医药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构建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中医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经学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会议研究,拟定于2023年11月11日在陕西省西咸新区举办第八届理事会成立大会暨第十八届中医药高等教育校长论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论坛主题

  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 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

  2023年11月10日-12日

  11月10日 全天报到 (注: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全体理事候选人、第八届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全体成员,须于10日中午12点前报到。)

  11月11日 会议

  11月12日 离会

  2.会议地点

  陕西中医药大学

  三、 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

  承办单位:陕西中医药大学

  四、 参会人员

  1.正式代表: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全体理事候选人、第八届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全体成员;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的院校长、综合大学及医学院校的中医药学院院长;各下属研究会;中医药高等教育领域专家学者等。

  注:因换届会议有到会人数要求,原则上全体理事候选人必须按时到会,如有特殊事项须向秘书处履行请假手续。

  2.特邀代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领导。

  五、 平行论坛

  为进一步扩大学会及论坛影响力,为更多中医药教育专家学者搭建交流互促平台,本次校长论坛拟于11日下午设置平行论坛,学会下属研究会可作为分论坛共同主办单位,围绕大会主题,聚焦所在研究会专业领域,同步开展研讨交流活动。各研究会如有意愿,可与秘书处沟通论坛方案。

  六、 会议征文

  1.征文活动及主题

  以党的二十大为指引,围绕此次论坛主题——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融合发展,促进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开展征文活动。

  2.征文要求

  (1)资料详实,设计严谨,数据及结论准确,有创新性。

  (2)文稿一律采用word文档格式,字数不超过5000字,并附200—400字摘要、作者简介(包括姓名、性别、学历、职称、工作单位和电子邮件)。

  (3)须为未正式发表的论文,经专家评审后,与2022年征文一并收录进入大会论文集。

  3.投稿邮箱  gjzx@sntcm.edu.cn

  4.截稿日期  2023年10月31日

  七、 会务说明

  1.报到时间:11月10日全天报到。

  特别注意:学会第八届理事会全体候选理事、第八届理事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全体成员、秘书处须于12:00前报到。

  2.报到及住宿地点:咸阳市海泉湾维景国际大酒店(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世纪大道中段,世纪大道与白马河路交叉口西北角,联系方式:029-33888888,029-33889216)

  3.费用说明

  会议收取会务费1200元/人。会议食宿由会务组统一安排,住宿费、交通费自理。会务组统一协调安排房间,如有特殊要求请在回执中注明。

  会务费以线上形式收取,缴费二维码见下图。请参会人员于报到前,以学校为单位统计参会人员并缴费。在缴费端口填写开票单位、参会人数、纳税人识别号、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相关信息。如遇缴费问题,请与会务组李老师(029-38185066)沟通联系。

  4.其他

  请于10月22日前将会议回执通过信件或电子邮箱发至会务邮箱,会务组将根据回执信息安排接送机(站)。

  八、 联系方式

  会务组:

  陈老师    029-38185239   

  辛老师    029-38185261  

  赵老师    029-38185261  

  会务邮箱:gjzx@sntcm.edu.cn

  学会秘书处:

  焦 楠  010-53911953  13810052732

  陈令轩  13681330041

  附件:

  1.会议日程

  2.会议回执

  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

  2023年10月7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