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深入研究各高校的招生与就业特色工作,探讨在新形势下整合多方资源,建立和完善招生就业工作的服务体系,注重大学生创业教育,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搭建校际之间的交流和合作的平台,实现“校际合作、战线协同”的工作目标,促进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积极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由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主办,北京中医药大学承办的全国中医药院校招生与就业工作研讨会,拟于11月2~4日在北京中医药大学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11月2日报到,11月3~4日会议
二、会议地点
北京中医药大学(西校区)
三、会议主题
守望相助 合作共赢
四、会议内容
1、中医药高等院校招生与就业特色工作大会交流
2、中医药高等院校招生工作座谈、就业工作交流座谈(分组讨论)
五、参会人员
全国各中医药高等院校主管招生与就业工作的院校领导,招生与就业工作负责人
六、 会务费
参会代表请缴纳会务费800元/人。会议统一安排住宿,费用自理。
七、有关要求
1、请各中医药院校选派2~3人参会于2014年10月14日前将参会人员名单传真或电子邮件将回执发回zsyjyyjh2014@163.com(见附件1)。第二轮会议通知将于10月16日发到参会人员邮箱,请注意查收。
2、 参会代表需提供近期电子版免冠2寸彩色照片1张,用于制作通讯录(每张照片标注姓名及单位),与回执一起发送至邮箱。
3、各中医药院校提交的论文,经确定在大会交流发言,请收到通知后需准备PPT电子版,于10月27日前发至zsyjyyjh2014@163.com。
4、论文征集相关事项,请参照《全国中医药院校招生与就业工作研讨会征文须知》(见附件2)。
5、会议具体安排见第二轮通知。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与就业处
邮政编码:100029
联 系 人:艾华 刘晓辉
联系方式:010-64287672 64286231
传 真:010-64286231
电子邮箱:zsyjyyjh2014@163.com
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
二��一四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