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暨第十八届中医药高等教育校长论坛 的通知(第一轮)
关于召开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暨第十八届中医药高等教育校长论坛
的通知(第一轮)
全国各中医药院校,各综合大学、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各位理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教育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强化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构建符合中医药自身特点的人才培养模式,推动中医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健康中国战略能力。经研究,学会拟于2021年11月在陕西省西安市举办“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暨第十八届中医药高等教育校长论坛”,会议由陕西中医药大学承办。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强化中医思维 夯实临床技能——培养新时代中医药特色人才
二、会议安排
本次论坛拟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召开,期间将召开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具体安排见第二轮通知。
三、参会人员
1.正式代表: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负责人、学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理事会全体成员;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的院校长、综合大学及医学院校的中医药学院院长等。
2.特邀代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领导;省、市相关厅(局)领导。
四、论坛征文
1.征文要求
(1)请围绕论坛主题撰写论文。
(2)论文字数限5000字以内(含图表),摘要字数限300字。来稿要求观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图表规范,引文正确,文字精练,层次清晰。
(3)请注明作者单位全称、姓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并注明具体工作单位和详细通讯地址。
(4)论文未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及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
(5)文责自负。
2.截稿日期:2021年9月30日
3.征文邮箱:jpzx38185261@126.com
请于9月30日前将论坛论文发至以上电子邮箱,并以“姓名+院校名称+文章名称”命名电子文件。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丹丹老师 029-38185239
辛静老师 029-38185261
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
2021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