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暨第十五届中医药高等教育校长论坛的通知
(第一轮)
全国各中医药院校,各综合大学、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各位理事: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医教协同深化中医药教育改革发展,推进新时代中医药高等教育高质量传承发展,经研究,
学会拟于2018年5月下旬在山东省济南市举办第十五届中医药高等教育校长论坛,论坛由山东中医药大学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新时代中医药高等教育传承发展
二、会议安排
论坛期间召开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专家咨询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具体安排见第二轮通知。
三、参会人员
1.正式代表: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负责人、学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和理事会全体成员;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的院校长、综合大学及医学院校的中医药学院院长等。
2.特邀代表: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有关领导;省、市相关厅(局)领导。
四、论坛征文
1.征文要求:
(1)请围绕论坛主题撰写论文。论文字数限5000字以内(含图表),摘要字数限300字。来稿要求观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图表规范,引文正确,文字精练,
层次清晰。
(2)请注明作者单位全称、姓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并注明具体工作单位和详细通讯地址。
(3)论文未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及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
(4)文责自负。
2.截稿日期:2018年4月30日
3.征文邮箱:E-mail:zwenyu_sd@163.com
请于4月30日前将论坛论文发至以上电子邮箱,并注明校长论坛论文。
五、联系方式
山东中医药大学教务处 张文玉
联系电话:15275125560 0531-89628056。
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
2018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