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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第六届四次理事会暨第十届高等中医药教育校长论坛的通知

全国各中医药院校院校长、各综合大学及医学院校中医药学院院长、各位理事:

2013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开启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攻坚克难的重要一年,更是推动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和《教育部关于2013年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教改[2013]1号)》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国家医疗卫生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医药高等教育的根本任务,把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布局结构、学科专业结构、学生素质能力结构,推动内涵式发展作为中医药高等教育的工作重点,建立健全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标准体系、质量保障体系和评价体系,为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由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主办、湖北中医药大学承办的“第六届四次理事会暨第十届高等中医药教育校长论坛”,拟于201310月在湖北省武汉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中医药人才培养质量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310

会期两天

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

具体会务安排见第二轮通知。

四、参会人员

1、正式代表: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负责人、学会顾问和理事会全体成员;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的院校长、综合大学及医学院校的中医药学院院长、各研究会理事长等。

2、特邀代表:教育部领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省、市有关厅局领导。

五、论坛征文:

1、征文要求

1)请围绕论坛主题撰写论文。论文字数限5000字以内(含图表),摘要字数限300字。来稿要求观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图表规范,引文正确,文字精练,层次清晰。

2)在论文题目下注明作者单位全称、姓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并注明具体工作单位和详细通讯地址。

3)论文未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及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

4)文责自负。

2、截稿日期:2013910

3、征文邮箱:gl-1978@126.com  (请注明校长论坛论文)

六、参会联系方式

910日前将论坛论文和会议回执通过传真、电子邮箱发至湖北中医药大学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1  湖北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邮政编码:430065

联 系 人:郭岚

E-mailgl-1978@126.com

移动电话:18672983636

办公电话:027-68890088

    真:027-68890017

                               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

                               2013620

 

    附件:

  执 (可复印)

 

 

 

 

 

 

 

 

 

 

 

 

通讯地址

 

 

 

E-mail

 

 

请于910日前,将回执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反馈至秘书组,以便安排会务。

作者: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3-0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