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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第八次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通知

各理事单位:

为充分反映中医药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所取得的重要成果,按照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关于评选第八次优秀高等教育科学研究成果和从事高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的通知》(高学会[2012]29号)文件要求,请各理事单位积极组织推荐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奖和从教30年高教研究有重要贡献学者,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1215日,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

                           20121115

作者: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2-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