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暨第九届高等中医药教育校长论坛
全国各中医药院校院校长、各综合大学及医学院校中医药学院院长、各位理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卫生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充分发挥中医药高等教育在深化医改中的重要作用,形成适应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的中医药高等教育体系,提高中医药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服务贡献率。由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主办、福建中医药大学承办的“第六届三次理事会暨第九届高等中医药教育校长论坛”,定于2012年10月24~25日在福建中医药大学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2年10月24~25日
二、会议报到与住宿地点
福建鲤鱼洲酒店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沙堤村(酒店电话:0591-22876888)
三、会议内容
1.第九届中医药高等教育校长论坛
(1)校长论坛大会交流;
(2)座谈讨论。
2.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第六届三次理事会
(1)通报学会2012年工作情况,研究学会工作;
(2)通过第九届中医药高等教育校长论坛会议议程;
(3)通报学会财务情况。
四、参会人员
1.正式代表: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负责人、学会顾问和理事会全体成员;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的院校长、综合大学及医学院校的中医药学院院长、各研究会理事长等。
2.特邀代表:教育部领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省、市有关厅局领导。
五、会议费用
会务费为1200元/人。会议统一安排住宿,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 福建中医药大学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22
联 系 人:陈志春
E-mail:chenzc0591@126.com
移动电话:13348299430
办公电话:0591-22861900
传 真:0591-22861989
注:
1.请
2.请按第一轮通知要求,尽快提交会议论文;
3.尚未缴纳会费的单位请在会议期间办理。
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
201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