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第六届三次常务理事会暨第九届高等中医药教育校长论坛(第一轮通知)
全国各中医药院校院校长、各综合大学及医学院校中医药学院院长、各位理事:
2012年是国家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攻坚阶段。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国发〔2012〕11号)、《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等文件精神,准确把握卫生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充分发挥中医药高等教育在深化医改中的重要作用,形成适应国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多种层次、多种形式、学科门类基本齐全的中医药高等教育体系,提高中医药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服务贡献率。由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主办、福建中医药大学承办的“第六届三次理事会暨第九届高等中医药教育校长论坛”,定于2012年10月下旬在福建省福州市举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中医药人才培养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二、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2年10月下旬
会期两天
2、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具体会务安排见第二轮通知。
四、参会人员
1、正式代表: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负责人、学会顾问和理事会全体成员;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的院校长、综合大学及医学院校的中医药学院院长、各研究会理事长等。
2、特邀代表:教育部领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领导;省、市有关厅局领导。
五、论坛征文:
1、征文要求
(1)请寄论文全文及摘要各一份。论文字数限5000字以内(含图表),摘要字数限300字。来稿要求观点鲜明,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图表规范,引文正确,文字精练,层次清晰。
(2)在论文题目下注明作者单位全称、姓名、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电子信箱。并注明具体工作单位和详细通讯地址。
(3)论文未在公开刊物上发表及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交流。
(4)文责自负。
2、截稿日期:2012年9月25日
3、征文邮箱:chenzc0591@126.com (请注明校长论坛论文)
六、参会联系方式
请9月25日前将会议回执通过传真、电子邮箱发至福建中医药大学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 福建中医药大学校长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122
联 系 人:陈志春
E-mail:chenzc0591@126.com
移动电话:13348299430
办公电话:0591-22861900
传 真:0591-22861989
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
2012年6月25日
附件:
回 执 (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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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于9月25日前,将回执以传真或邮件形式反馈至秘书组,以便安排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