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国中医药技能大赛—2012′针灸推拿临床技能大赛”的预通知
全国各中医药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中医药高等院校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促进中青年临床教师业务水平的提高,增强临床带教能力,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由中国针灸学会与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联合主办、福建中医药大学承办的“全国中医药技能大赛—2012′针灸推拿临床技能大赛”拟于2012年10月下旬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2年7~8月由全国各中医药高等院校在本校自行组织初赛,通过初赛选拔优秀选手,组成学生组和临床教师组参赛队各一支,代表学校参加2012年10月下旬全国总决赛。
二、比赛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福建中医药大学
三、组队与报名
1、比赛分组
决赛分学生组、临床教师组进行。
2、参赛报名条件
(1)学生组: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在校的本科和七年制本硕连读五年级以下(含五年级)的学生。
(2)临床教师组: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直属附属医院具有主治医师(含主治医师)职称以下的中青年临床带教医师。
3、参赛队组成
参赛队由各学校通过初赛组队参加全国总决赛,其中学生组、临床教师组各选派3名选手参赛。学生组可在本校跨院(系)组织,临床教师组可在本学校直属附属医院间跨院组织;各学校选派领队和专业指导教师各1名。
四、预报名
全国各中医药高等院校接到本通知后,请确定是否组队参赛,并于7月5日前将预报名表填好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至福建中医药大学(正式报名见第二轮通知)。
五、报名联系方式
1、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闽侯上街华佗路1号
福建中医药大学针灸学院
邮政编码:350122
2、联系人:陈建伟 E-mail:tzx@fjtcm.edu.cn
移动电话:13599046979
电 话:0591-22861139 传 真:0591-22861139
附件
1、“全国中医药技能大赛—2012′针灸推拿临床技能大赛”院校预报名表
2、“全国中医药技能大赛—2012′针灸推拿临床技能大赛”方案
中国针灸学会 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
2012年6月25日
附件1
“全国中医药技能大赛
—2012′针灸推拿临床技能大赛”院校预报名表
报名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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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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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7月5日前将预报名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回复,逾期视为放弃。
附件2
全国中医药技能大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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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实施《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动高等中医药院校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大力提升人才培养水平、提高中青年临床教师的业务水平,增强临床带教能力,促进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大力支持下,中国针灸学会与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将联合主办“全国中医药技能大赛—2012′针灸推拿临床技能大赛”。通过竞赛展示中医药高等院校针灸推拿专业学科建设、教学改革的优势与特色,检验人才培养的成果。
二、大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针灸学会、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
承办单位:福建中医药大学
支持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成立“全国中医药技能大赛—2012′针灸推拿临床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下设裁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应急委员会和秘书处。
1、大赛组织委员会:负责大赛的整体安排和组织管理;指导大赛评判委员会、仲裁委员会、应急委员会和秘书处的工作;对大赛期间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对大赛各项组织工作和赛事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裁判委员会:在组委会领导下,全面负责大赛各阶段的裁判工作。负责制定相关竞赛技术文件,赛程赛事规划、抽题和裁判,场地、设备调试、检测、确认及安排;负责竞赛结果核实、发布、竞赛结果复核等工作。为保证竞赛命题的公正性和保密性,裁判委员会下设命题组和评委组,命题组由业内知名专家担任。专门负责命题和建立题库工作。评委组由组委会商请技术水平较高的行业和学校推荐作风好、技术精、经验丰富的副高以上职称的人员出任。
3、仲裁委员会:对比赛过程出现的争议进行裁决公断。
4、应急委员会:处理大会比赛过程中的紧急事件。
5、秘书处:负责宣传及招商赞助,大赛日常组织及事务性工作。
三、组队与报名
1、比赛分组:学生组、临床教师组。
2、参赛报名条件
(1)学生组: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在校生(本科生、七年制本硕连读五年级以下的学生)。
(2)临床教师组: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直属附属医院具有主治医师(含主治医师)职称以下的中青年临床带教医师。
3、参赛选手需提供的相关资料:报名表;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张及同版电子照片(照片背面写上校名和选手姓名,供制作证件用);学生学籍证明;临床医师提供工作证、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报名后不得更换参赛选手,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参赛队组成:参赛队的组成由各学校通过初赛组队参加全国总决赛,其中学生组、临床教师组各3名选手,临床教师组可在本学校直属附属医院间跨院组织;各学校选派领队和专业指导教师各1名。
四、大赛形式
1、各院校初赛
初赛以院校为单位进行,要求全国各中医药高等院校认真筹备,积极动员和组织学生及其各直属附属医院的中青年临床带教医师参加比赛。
2、全国总决赛
由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在本校通过初赛选拔优秀选手,组成学生组和临床教师组参赛队各一支,代表学校参加全国总决赛。
五、比赛时间
2012年6~8月全国中医药高等院校自行组织初赛,2012年10月下旬参加全国总决赛。
六、比赛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福建中医药大学
七、奖项设置
学生组和临床教师组比赛成绩严格按评分标准进行排序,设个人奖和团体奖项,由中国针灸学会、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联合颁发获奖证书。
(一)学生组
1、个人奖
(1)个人单项奖:经典背诵、点穴、针法、灸法、推拿手法比赛设单项奖,分别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
(2)个人全能奖:经典背诵、点穴、针法、灸法、推拿手法五项成绩合计设全能奖,分别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
2、团体奖
按各参赛单位所有参赛选手比赛的总成绩设团体奖,分别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并按一定比例设置优秀组织奖。
(二)临床教师组
1、个人奖
(1)个人单项奖:经典背诵、诊断与选穴处方、针法、灸法、拔罐比赛设单项奖,分别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
(2)个人全能奖:经典背诵、诊断与选穴处方、针法、灸法、拔罐五项成绩合计设全能奖,分别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若干。
2.团体奖
按各参赛单位所有参赛选手比赛的总成绩设团体奖,分别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并按一定比例设置优秀组织奖。
八、相关事宜
1、全国各中医药高等院校正式报名时需缴纳参赛费1万元。
2、大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决赛期间食宿,住宿费、交通费自理(包括裁判员)。
3、承办方将全面负责与大赛活动相关的活动计划与实施方案,提供决赛期间的比赛场地和必要的交通等。
4、主办单位审议大赛总流程后,由承办方印制代表手册。
5、大赛方案和秩序册由全国中医药技能大赛—2012′针灸推拿临床技能大赛组委会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