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研究会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所属研究会:
根据《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所属研究会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加强各团体会员单位之间的联系,及时沟通和交流工作信息与经验,请学会各所属研究会在2012年1月6日前将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计划(电子版)报送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
电话:010-64286309
电子邮箱:gzh5696@163.com
联系人:郭振华
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
2011年12月13日
作者: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学会 来源: 发布日期:2011-12-13